有租客租用商用物業後進行了裝修工程,但其後發現物業的電力供應不足。當使用較多電器時,物業就會出現突然斷電的情況。租客因電力不足而無法滿足其業務需求,更想停止支付租金,要求業主將問題解決。
其實一般工商物業的租約條款都會明確指出物業以「現狀」交付,租客應該先自行檢查並判斷物業是否符合其營運需求,包括電力設施的要求。一些租約甚至明確聲明業主不保證物業的設施是否滿足租客的營運需求,例如是否符合獲取牌照的條件。
作為租客,如果在租入物業之前已經知道自己有特定需求,或需要取得某種牌照以經營業務,應該在簽租約前向業主或代理清楚了解,必要時更可以協商在租約條款中增加保障措施。有特別需要的租客也應該聘請專業人士實地檢查,確保物業符合營運要求,以避免出現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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