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追討欠租, 收樓服務
業主或會遇上租霸或租客欠租,甚至違反租約條款。為了保障利益,業主可以考慮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令,以法律途徑中止租約並收回物業,追討欠租。
中原測量師行的租務管理團隊熟識相關追租收樓程序,為業主提供意見並協助業主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令,有關申請步驟包括:
● 於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
● 送達申請通知書予答辯人﹝租客﹞
● 申請作出判決
● 申請執行收樓令狀
● 執達吏執行收樓令狀
租客欠租如何處理?申請收樓有咩步驟?時間需要幾耐?
如果租客欠租,業主希望進行收樓,整個收樓程序主要分為3個步驟。然而,每個案件的時間可能有所不同,但每個程序都需要一定時間,最快需要約3個月。
第一步是業主需要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通知書,連同加蓋印花的租約和其他租賃文件,一併交到審裁處登記。之後,業主需要將通知書副本寄給租客,並連續3日到欠租單位門口貼上通知書副本。完成後數天內,業主需要到土地審裁處宣誓。
第二步是申請判決書,大約需要2至3日,前提是欠租租客在收到申請通知書後七日內沒有提出反對。如果租客有反對,則需要再安排聆訊,大約需要半個月或更長的時間。
最後是上門收回單位。業主在獲得判決書後,需要申請收樓令狀,由執達吏執行法院命令來收回欠租單位。所需時間會視乎該區執達吏的排期,平均需要等待一至兩個月的時間。
追討欠租要等7日定14日?
除非租約另有規定,法例已隱含契諾令業主可於租客欠租的第15日後沒收租客的租住權,業主可向租務法庭申請收回樓宇。
執達吏收樓之後 租客遺留物點處理?
安排執達吏上門收樓當日,單位内所有物品都會由執達吏逐一清點。點算過程中執達吏不會理會單位物品是屬於租客還是業主,會將所有現場物品都記錄在物品清單表。
當執達吏完成清單後,業主就要考慮遺留物品的價值。如果包含有價值的物品,業主就可以考慮向土地審裁處申請一個「變賣令」,申請「變賣令」後再等7個工作天,就可以根據物品清單將物品變賣,以抵消部份租金損失。
但如果是沒有價值的物品,如舊傢俬、舊衣物等,也不可以直接扔掉。業主要根據執達吏記錄的物品清單,到土地審裁處申請「棄置令」,申請完後7個工作天,才可以棄置物品。
謹記,業主必須等待法庭頒出「棄置令」或「變賣令」才能夠處理租客的任何物品,否則可能會遭到租客民事索償。
欠租租客突然還清欠租,是否需要立即終止收樓程序?
答案取決於業主的收樓申請程序進行到哪一個部份,因為整個收樓法律程序分為三個部份。提交申請通知書、申請判決書及上門收回單位三個部份。第一個程序是貼門口紙(《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副本),第二程序是申請判令或者申請法律製作期。
第一,二兩階段,如果租客補交所有欠租,收樓申請會即時終止。如果租客再次欠租,業主需要重新申請收樓程序。業主在這情況下不能夠強行繼續收樓程序。
但如果已進行到第三階段(已申請執達吏上門進行收樓),即使租客已清還所有欠租,業主也可以行使權利繼續進行收樓。當然業主亦有權可以保留案件,暫緩申請收樓行動。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