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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要求租客預繳一年甚至兩年租金 難道沒有風險?
近年有不少香港業主為了防範租客拖欠租金,選擇要求對方一次過預繳一年至兩年租金。表面上現金確實轉移至業主的口袋裡,看似萬無一失,但實務上卻存在一定風險。


【租務糾紛】租客擅自進行維修 問題可大可小? 業主如何應對處理?
在租務關係中,每當出租單位的設施故障或損壞時,維修責任問題往往是引發糾紛的關鍵。若果租客未經業主同意,擅自聘請師傅進行維修或改動工程,甚至事後直接從租金中扣除維修費用,對業主而言問題是可大可小。


對付租霸 幾時可以搵執達吏收樓?
遇到租霸拖欠租金,業主萬萬不可採取斷水斷電、換鎖或擅自闖入等私刑手段,否則屬於違法。在香港,依法透過法庭頒布收樓令並由執達吏(Court Bailiff)執行,是合法收回物業的唯一途徑。 幾時可以搵執達吏? 當租客欠租超過 15 日,業主即可啟動法律程序。但要留意,執達吏並非第一時間上門,業主必須先向土地審裁處入稟、取得判決書及收樓令狀後,執達主任才會正式接手執行收樓。整個過程一般需時 2 至 4 個月或更長。 以下為對付租霸、聘用執達吏收樓的 5 大法定步驟: 1. 入稟追討欠租(先決條件) · 前置準備:確認租約已打釐印(若未打可補打,但或需繳 10 倍罰款),並已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 CR109 表格(若補交需繳 $310 附加費)。 · 選擇申索途徑: 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額$75,000$或以下 區域法院:申索額 $75,000 - $3,000,000$ 高等法院原訟庭:申索額無上限 土地審裁處:專門處理收樓及追租 2. 提交收樓及追租申請 · 向土地審裁處遞交《申請通知書》(表格22)、《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已打釐印租約及租


租客每個月都遲交租金 業主可否展開法律程序收回物業?
業主出租物業時,最擔心遇到「拖租」租客。租客每個月都遲交租金,而且拖延的天數越來越長,擔心最終演變成嚴重欠租。面對這種情況,業主是否可以採取法律程序收回物業?😣
其實面對租客欠租唔洗怕,業主只需「三個步驟」就可以解決問題!如果租客喺交租到期日後超過15日仍未繳交租金,業主就可以向租客發出「收回物業通知書」,並透過法律程序申請收樓令,收回物業同追討欠租。


如果身處海外或擁有多個物業的時候 如何有效管理?
近年香港租務市場極具吸引力,不單是部分區域租盤供不應求,讓租金回報率上升,而且租金呎價也不斷創出新高。這因素使不少移民海外的港人選擇保留本地物業,既能獲取穩定被動收入,又可觀望樓價走勢。不過業主長期身處海外或者用有多個物業的時候,如何有效管理呢?


死約期想提前退租點算好?
在香港租樓,租約一般都設有「生約死約」條款,按常理租客必須履行完死約期,才可以正式提出退租並搬離單位。不過現實生活中往往充滿變數,租客可能因為離港發展、突發買樓等各種特殊原因,希望提前終止合約。面對這種突發狀況,業主在處理時可以參考以下兩種不同情境的應對策略。 如果租客主動提出退租,並願意賠償租金作為違約補償,對業主而言通常是較為理想的解決方案。業主在接受合理的補償後,可以迅速將單位重新放盤出租,藉此減少單位空置的期數與經濟損失,同時亦能避免雙方陷入漫長的爭拗。不過要特別注意,當雙方達成共識後,務必簽署一份正式的退租協定,詳細列明退租生效日期、賠償金額以及單位交接安排等條款,這份文件將會作為租約提前解除的合法依據,保障雙方權益。 相反,若雙方未能就退租事宜達成共識,隨時會演變成租務糾紛。有些租客如果執意搬離或表達不滿,可能會採取拖欠租金甚至斷絕聯絡等方式應對。遇到這種情況,業主只可採取法律途徑收回單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程序。法律程序一般需要三至六個月才能完成,而且收回單位後,業主往往還需要花費額外的時間與金錢去執修單位才能重新出租。因此除非逼


【颱風防風措施】防範強風與窗邊漏水!4大家居防風必備指南
颱風季節來臨,面對強風暴雨,家裡到底要做哪些防風措施才能住得安心?特別是大家最擔心的玻璃爆裂與窗邊漏水問題,事前準備絕對不能少!本文為你整理 4 大實用家居防風技巧,幫你輕鬆應對打風天氣。 1. 玻璃窗貼膠紙(強化玻璃切勿貼!) 颱風吹襲時,強大的風壓容易造成窗戶破裂。 一般玻璃:建議使用大半透明膠紙或牛皮紙膠帶,以「X」字型貼在窗戶中央。這能增加玻璃的承受力;即使不幸碎裂,膠紙也能黏住碎片,減少飛濺傷人的風險。 強化玻璃:千萬不要貼膠紙! 強化玻璃破裂時會變成微小的碎粒,若貼了膠紙反而會讓碎塊聚合成大塊碎片墜落,增加危險性。 2. 解決窗邊漏水與滲水問題 窗邊漏水通常是因為窗框膠邊老化、積水或密封性不足所致。應急措施:可以用舊毛巾攝住窗邊,並定時更換,暫緩雨水滲入室內。 打風過後,應盡快聯繫專業師傅檢查窗框玻璃膠(防水膠)是否老化,並進行定期維修與更換。 3. 清理溝渠與固定戶外盆栽 搬離或固定易倒物,將露台的花盆、盆栽等搬回室內;無法搬動的戶外傢俬,則必須用繩索牢牢綁緊。同時要保持溝渠暢通:事先清理露台及屋外的排水溝渠,清除雜物與


業主能否在租約中訂立 “免除維修責任”條款?
不少業主出租單位時候,都會面臨同一個煩惱!就是物業出租後,時常收到租客通知電器或設施損壞了,需要進行維修。但由於「人為損壞」與「自然損耗」界線模糊,往往容易引發矛盾,既耗時又傷財。業主能否在租約中訂立「免維修責任」條款,從此一勞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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