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租約出售單位,需要注意什麼?租約即將完結,不連同租約一起出售,又會帶來什麼風險?
業主如果想將物業連租約出售,第一件事要處理的就是整理租客近月的交租紀錄,方便新買家了解單位現在的租務狀況。而買家也需要確保租客的租約是合法、有效的,並且將租約的內容仔細地審閱並確認。
另外,業主也要與買家協商清楚,在完成整個買賣交易前,租客的租金要怎樣處理,以及租客按金的轉移,都要在買賣合約中明確說明,清楚記錄有關程序同安排,以免日後出現糾紛。
除此之外,業主也應通知租客有關單位買賣事項,提供新業主身份、聯繫方法、付款方式等資料,避免租客與新業主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有時候租期快將完結,業主可能會選擇與買家簽訂買賣合約但不連租約。其實這樣會存在極大的風險! 一旦租客在租期完結後,未有及時遷出,甚至霸佔單位,而原業主又承諾單位會以「交吉出售」,原業主隨時會毀約,並且要向新業主賠償損失。另一方面,也要到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再花兩至三個月才可以真正收回單位,過程相當費時。
以上就是業主出售連租約單位,需要注意的事項!如果你對租務管理或者有其他疑問?都可以致電免費諮詢熱線 (852) 2139 6698查詢,我們中原租務管理服務,必定能幫到大家解決租務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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