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要求物業價值證明文件?
- 中原測量師行Centaline Surveyors
- 1月1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不少客戶收到房屋署要求物業價值證明文件用作資產審查,查詢物業估價報告相關問題,當中不少有關國內物業申報的估值需求。
部分住戶的國內物業並非自行購入,而是來自父母的遺產繼承,類型包括大型屋苑單位、村屋等。此類住戶可能需要向房屋署申報多個估值日期的物業價值,例如從繼承遺產當年起,每年或每兩年的估值數據。
由於每個資產申報案件的要求不同,測量師建議客人先與房屋署確認清楚申報細節,再根據明確的估值日期指示開展估值工作,確保報告符合申報要求。
而辦理內地物業估價時,客人須提供物業的房產證副本。這是因為房產證包含產權擁有人的資料,還詳細記錄物業的坐落位置、面積、用途性質等基礎數據,是測量師估值的關鍵依據。若無法提供房產證副本,測量師將難以核實物業的合法性與真實屬性,通常無法順利估出物業價值,也難以出具符合資產申報要求的有效報告。若房產證暫時無法提供(如補辦、過戶中),可嘗試準備不動產登記證明、購房合同等官方認可的替代文件,並提前與測量師確認是否符合核實標準。
除了用作公屋資產審查,物業估價報告也可用作海外移民報稅、政府資助津貼申請等多種資產申報場景。
如果你都需要物業估價服務,可向中原測量師行專業估價及產業測量部查詢,查詢熱線(852)2139 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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