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分租」的認識有多少呢?「分租」通常是指一位租客依據另一份租約(稱為「分租租契」),將物業或其部分轉租給其他租客(稱為「分租客」)。
在法律上,租客與分租客之間簽訂的分租租契,是獨立於租客與業主之間簽訂的主租契。雖然租客和分租客可以自由協商分租租契的條款,這些條款仍受到主租契的限制。因為租客並沒有權在分租租契中,授予超出主租契所賦予的權益。
若主租契被終止,將對分租租契產生何種影響呢?
法律上,租客向分租客授予的有效產業權利源自主租契。因此,若主租契因任何原因無效,譬如單位被政府收回土地、第三方證明其為真正擁有人、或者租客欠租違反租約被業主終止,這情況下分租租契的租賃權益也將隨之消失。所以儘管分租客未必涉及任何違約行為,但在主租契被終止的影響下,分租客必須將物業歸還。
分租客唯一可能獲得的寬免是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第219章)第58條,向原訟法庭申請「寬免」,要求發出「歸屬令」,讓分租客可以在遵守租客未解決的違約行為條件下,獲得主租契的剩餘租期或較短的期限。若獲得此酌情寬免,分租客將能代替租客繼續佔用物業,直至「歸屬期限」屆滿。
業主、租客與分租客之間的關係,涉及複雜的法律概念和租務考量,因此強烈建議在相關事宜上諮詢專業法律、專業租務人士的意見。
如果大家對分租事項或租約條款上有任何疑問,可以致電熱線(852) 21396698。
Chill住收租,煩惱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