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清】租客拒絕開門進行漏水維修 業主應該如何處理?
- 中原測量師行Centaline Surveyors
- 9月25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出租單位出現漏水,若果未能及時處理,會加劇單位的損壞、引發鄰里糾紛。萬一業主遇租客拒絕開門維修,可按以下步驟處理:
一、優先溝通:妥善協商
溝通是首要環節。業主可向租客強調維修漏水必要性,拖延會致牆面發黴、地板變形,最終損害租客權益。業主亦可以平和態度詢問拒絕原因,常見為時間問題、私隱財物顧慮等。針對性解決:時間問題可提供合理時段選項,避開租客休息或外出時間;私隱顧慮可承諾維修人員持證上門,明確業主承擔合理財物損失。
二、溝通無效:發書面通知
如租客仍拒絕,需發書面通知,包含以下核心內容:漏水具體情況與影響;維修必要性及延遲後果;業主依法享有的維修權利;建議維修時間;租客拒絕配合需承擔的賠償責任。
三、依租約與法律:進一步處理
(一)租約有明確條款
租客拒絕配合屬違約,業主可通過法律途徑,向法院申請強制維修許可,獲批後可依法維修,且有權追償延遲維修產生的額外費用。
(二)租約無明確條款
業主應保持良好態度,強調維修的必要性,並在法律框架內行事。
四、原則:雙方配合
業主需尊重租客隱私,合理安排維修;租客應配合維修,避免漏水問題惡化影響自身居住安全。雙方合作就能迅速解決問題,處理好出租單位漏水問題之餘,亦能維持租賃關係穩定。
如果大家有任何租務上的疑問!可以致電熱線(852) 21396698,與中原租務管理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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