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零售消費市場疲弱,部分租客在租金上面對不少困難。有業主會考慮減租,與租客共度逆境。即使業主同意減租,租約又應該如何修改?
在死約期內,業主和租戶原則上需遵守現有租約條款,不能隨意修改,包括加減租金。但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在現有租約上作出修改,或簽訂補充協議。如需重新訂立新租約,則須遵守相關法律程序,例如重新打釐印。
在生約期內,由於雙方均有提前退租的權利,可以協商調整租金。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即可在原租約上加簽協議修改租金。如若一方不接受調整,另一方可行使退租權。
在續租時期,即租期屆滿,業主和租戶可重新洽談新租約,包括租期及租金。業主也可考慮與租戶簽訂較短期的固定租約,在短期內提供租金優惠,待市況好轉後再作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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