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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租,但租住的不是租客?
大家可能會認為出租單位裡面,租住的人不是租客,是很奇怪的事情!其實這情況並不罕見,一般可以是情侶或夫婦居住出租單位,只有男方與業主簽署租約,建立租務關係。但是當情侶分手後,或者某些原因男方離開單位、女方仍然居住在出租單位,卻沒有支付租金,就會形成這種情況。


租客擅自改變出租單位用途 業主如何處理?
如果租客承租了一個住宅單位,然後擅自用作辦公室用途,或者改變為其他用途,可以嗎?


一文看清 租客分租注意事項 業主怎能保障其權益?
為了禁止租客分租,租約中必須明確規定,禁止租客將物業分租給第三者。業主通常亦會擴大禁止範圍至任何授予特許權或分享/放棄管有或佔用物業的行為。
如果租約中沒有包含禁止租客分租的條款,即使租客將物業分租給他人,這行為本身不會被視為違法。因為租賃本質上是在租期內將物業的權益轉移


一文看清 物業稅的計算方法
大家都知道在香港持有物業作出租用途,所得的租金收入均要納稅。那究竟物業稅的計算方法是怎樣? 物業稅的計算方式不太複雜,簡單講解就是把報稅年度的租金收入、扣除由業主支付的差餉費用、另外扣除不能追回的租金及標準免稅額百分之二十,得出之淨值按現時稅率百分之十五計算。...


何謂「分租」 主租契被終止 分租單位會有甚麼影響?
大家對「分租」的認識有多少呢?「分租」通常是指一位租客依據另一份租約(稱為「分租租契」),將物業或其部分轉租給其他租客(稱為「分租客」)。
在法律上,租客與分租客之間簽訂的分租租契,是獨立於租客與業主之間簽訂的主租契。雖然租客和分租客可以自由協商分租租契的條款,這些條款仍


如果要收回出租物業 那麼條件是甚麼?
當經濟市道出現波動便會引致不少租客遲交租,甚至欠租的情況。雖然法律程序需時而且繁瑣,但如果租客一直拖欠租金、又不打算交回物業單位,似乎無可奈何也只能透過法律程序處理。那麼要收回出租物業,到底哪些情況才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


過期打釐印要罰款?
如果租賃文件沒有在指定期限前加蓋印花,印花稅署署長可在收到印花稅款及罰款後為該文書加蓋印花。而徵收的罰款會根據逾期時間長短而定。
如果遲逾期1個月內,需罰印花稅款額的2倍;
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則印花稅款額的4倍;
而多於2個月的話,就要罰印花稅款額的10倍。


業主與租客簽訂租約時 哪些條款要重點注意?
不少業主與租客簽訂租約,只會採用文具店的簡單租約範本,甚至只有口頭協議,沒有訂立一份詳細條款的租約。結果發生糾紛,卻沒有詳細的租約保護雙方權益。那麼業主與租客簽訂租約時,哪些條款要重點注意? 【租期與續租】租期長短以及是否可以續租,對雙方都有重大影響。要明確訂出租期長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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