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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專欄】進一步降低舊樓強拍門檻


【經濟日報專欄】進一步降低舊樓強拍門檻

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內,政府提倡考慮放寬50年或以上的舊樓,估計只需要集齊比現行法例下低的業權份數,就可以申請舊樓強拍作重建發展用途。


最初,《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只容許一名或多於一名人士/公司擁有某地段不少於90%的不分割業權份數,即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有關「強拍」的申請。在2010年,為加快市區重建步伐,政府頒布附加條例使部分舊樓的申請門檻降低為不分割業權份數之80%。此等舊樓物業分別包括(一)該物業每一個單位之不分割份數均多於10%;(二)該物業之佔用許可證表明樓齡達50年或以上;(三)該物業並非位於城市規劃指定工業地帶之工業建築物,而其佔用許可證表明樓齡達30年或以上。


近十多年間,絕大部份的強拍個案之申請業權份數都介乎於80%至90%之間,足以證明許多舊樓在過往十多年受惠於第一次門檻降低而得以獲得重建機會,同時亦有許多舊樓業主成功改善生活環境。


業權過多過散 成重建障礙

現在,問題又再次出現了。過往十多年間,一些有重建潛質而又容易被整合收購的,如多幢只有六至八層高的單號唐樓,都已經被收購重建或已經被「落釘」。剩下來未有被收購的舊樓,它們不是沒有重建潛質,又不是業主們不想出售,而是收購面對著一定的難度。這些舊樓通常都是十數層高,有升降機,每層有大約十數個單位。隨著樓齡增長,這些舊樓同樣地面對著結構狀況失修問題,衛生欠佳問題,消防及安全等問題,但由於單位數目過百,業權分散,業主們很難自組織聯售,發展商亦很難聯絡上多於80%業權之單位業主。在重建角度,這些舊樓的優點是地盤面積較大,位處市區罕有優質地段,故不乏發展商有興趣收購重建,但業權過多及過散始終都是障礙。


此時候研究進一步降低強拍門檻,肯定有助為上述舊樓鬆綁,同時亦可解決住宅土地長期短缺的問題。至於如何降低及降低的幅度,則必須三思而行,否則會引起侵犯私有產權問題。本人認為可按照現時已有基礎不變情況下(樓齡50年或以上需80%業權或以上),引入降低門檻條件,如樓齡60年或以上需70%業權或以上即可申請強拍。舊樓劏房問題嚴重,望藉強拍條例早日放寬,問題得以解決。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聯席董事(專業估價部) 吳庭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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