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未搬走就簽新租約?無縫放租有風險?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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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務市場持續熾熱,部分業主會希望能在現有租客尚未搬離前,就提前將物業放盤並尋找下一任租客。這種「租約緊接租約」的無縫銜接方式,表面上可以減少物業空置期,從而維持穩定且高效率的租金收入。但若未釐清當中的潛在風險,業主與新租客雙方都極容易陷入不必要的租務糾紛。
首先,最大隱患在於舊租客未能如期交吉的風險。若業主已與新租客簽訂正式租約,但舊租客臨時計劃有變、拒絕或未能按時遷出,業主依法並不能強行驅逐舊租客。即使選擇經由法律程序申請收樓,往往亦需時3至6個月不等。屆時,業主不僅無法按時交樓予新租客,更可能要承擔對新租客的違約賠償责任,得不償失。
另外,對新租客而言,物業視察與交收現狀容易產生期望落差。舊租客尚未搬走時,新租客只能參觀帶有傢俬雜物的現狀,許多隱蔽位置或裝修瑕疵難以仔細檢查。一般租約條款規定物業會以交收時的現狀接收,若新租客在簽約前未有及時提出修繕要求,搬入後才發現問題,業主在法律上未必有責任負責,從而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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