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約期內提早退租要賠償?
- 中原測量師行Centaline Surveyors
-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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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約」、「死約」大家一定聽過,死約期內提早退租要不要賠償?
一般採用的租約都會有中斷租期條款,列明一方只須給予另一方若干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便可提早終止有關的租約,而發出該通知時,租客最少要住滿若干日子(一般為12個月),俗稱「死約」。假如租約並未包含中斷租期條款,業主與租客雙方都須覆行租約的條款兩年,除非租約有另外規定,否則任何一方違約都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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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起租日是3月15日,在2月2日租客通知租到4月1日,但租客在3月16日已交當月租金$11000,請問要退多少錢,已收一個月按金,一個月上期,共22000,請問4月1日,要退多少錢給租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