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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租, 收楼服务

业主有些时候或会遇上问题租客或租霸欠租,甚至违反租约条款。为了保障利益,业主可以考虑向土地审裁处申请收楼令,以法律途径中止租约并收回物业,追讨欠租。

 

 

我们的租务管理团队熟识相关追租收楼程序,为业主提供意见并协助业主向土地审裁处申请收楼令,有关申请步骤包括:

 

 

 

● 于土地审裁处提交申请

 

● 送达申请通知书予答辩人 (租客)

 

● 申请作出判决

 

● 申请执行收楼令状

 

● 执达主任执行收楼令状

追租收樓服務|追討欠租|中原測量師行

申请收楼要多久?

整个收楼程序主要分为三个步骤,时间亦会因每个个案而定,但每个程序都需要一定时间,最快需要大约三个月。

第一步是业主需要到土地审裁处提交申请通知书,连同以加盖印花的租约及其他租赁文件,一并交到审裁处登记。之后要将通知书副本寄给租客,再要连续三日到单位门口贴上通知书副本,完成后数天内到土地审裁处宣誓。

第二步是申请判决书,大约二至三日,但前题是租客在收到申请通知书七日内没有作出反对。如果租客有反对,就需要再排期等候聆讯,大约需时半个月或以上。

 

最后是上门收回单位,业主得到判决书后,就要申请收楼令状,由执达主任执行法院命令收回单位。所需时间会视乎该区执达主任排期,平均大约等候一至两个月时间。

业主追收欠租 要等7天还是14天?

一般来说,除非租约另有规定,法例已隐含契诺令业主可于租客欠租的第十五天后没收租客的租住权,业主可向租务法庭申请收回楼宇。

收回单位后 租客遗留物点处理?

安排执达主任上门收楼当日,单位内所有物品都会由执达主任逐一清点。点算过程中执达主任不会理会单位物品是属于租客还是业主,会将所有现场物品都记录在物品列表表。

 

当执达主任完成清单后,业主就要考虑遗留物品的价值。如果包含有价值的物品,业主就可以考虑向土地审裁处申请一个「变卖令」,申请「变卖令」后再等七个工作天,就可以根据物品清单将物品变卖,以抵消部份租金损失。

但如果是没有价值的物品,如旧家俬、旧衣物等,也不可以直接扔掉。业主要根据执达主任记录的物品列表,到土地审裁处申请「弃置令」,申请完后七个工作天,才可以弃置物品。

谨记,业主必须等待法庭颁出「弃置令」或「变卖令」才能够处理租客的任何物品,否则可能会遭到租客民事索偿。

租客突然清还欠租 收楼程序是否要立即终止?

这取决于业主的收楼申请程序进行到哪一个部份,因为整个收楼法律程序分为三个部份。提交申请通知书、申请判决书及上门收回单位三个部份。第一个程序是贴门口纸(《致实际管有或居住者通知书》副本),第二程序是申请判令或者申请法律制作期。

 

第一,二两阶段,如果租客补交所有欠租,收楼申请会实时终止。如果租客再次欠租,业主需要重新申请收楼程序。业主在这情况下不能够强行继续收楼程序。

 

但如果已进行到第三阶段(已申请执达主任上门进行收楼),即使租客已清还所有欠租,业主也可以行使权利继续进行收楼。当然业主亦有权可以保留案件,暂缓申请收楼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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