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英國放寬了港人的移民政策,身邊開始有不少朋友在計劃移民,有部分亦已經就住宿及子女教育等作部署。始終在一個陌生的地方生活,有不少人會先由租樓作開始,然後才慢慢計劃買樓,不過據了解在外國租樓亦遇到不少困難。
與香港的租務市場不同,外國的業主在選擇租客會比較保守及審慎,除了需要提供不少個人資料外,其中還需要作背景調查,租客或需提供之前租住記錄甚至業主推介,有些國家還可能要求租客提供擔保人等。
相對而言香港的租賃市場對租客的要求則非常寬鬆,由於市場競爭激烈,大部分業主都沒有要求租客提供背景資料,在選擇租客時只會依賴地產代理的描述,資料是否正確亦沒有嚴格求證。
就因為過份寬鬆的關係,有少部份害群之馬或會濫用漏洞,經常拖延時間交租甚至一走了之,間接令租霸問題湧現。目前租客欠租可經土地審裁署申請收樓令,不過法律程序繁複及需時三至六個月,而法庭之權限只可以收回物業,所以被拖欠的租金一般甚難追回。筆者亦遇過租霸利用法律程序漏洞,不斷提出反對以致收樓時間一拖再拖,增加業主的損失。
要改變租賃市場過份寬鬆之風氣,有賴業主及業界主動改變,筆者目前亦為管理物業的租客提供證書,鼓勵租客準時交租及遵守租約條款,希望久而久之能在市場成為風氣。
作者為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高級經理 潘志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