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租約有咩作用?
- 中原測量師行Centaline Surveyors
- 2024年12月9日
- 讀畢需時 1 分鐘
租客決定要承租物業的時候,為何不直接與業主簽署正式租約,而是要先簽定一份臨時租約呢?法例上有沒有相關規定?簽署臨約後,可不可以取消協議?
其實法例上並無規定,承租物業必需簽署臨時租約。臨時租約對業主和租客都有法律約束力,假如其中一方未能簽訂正式租約,可以根據臨約上的違約條款,作出相應賠償及解除租約。萬一直接簽署正式租約後,其中一方打算臨時取消租約,解約程序較為繁複之外,更有機會需要賠償整個租期之租金予另一方。 臨時租約上,除了訂明租金、租期、免租期、佣金、違約條款外,亦可以包括傢俱電器添置、維修清潔等條款,訂明交樓前租客需要業主履行的特別要求。
如果你想了解租務管理服務,歡迎致電(852) 2139 6698搵我哋租務專員查詢!
Chill住收租,煩惱Say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