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即將完結時,假如業主租客雙方同意續租,應該幾時簽訂新租約?有冇相關法例規定續租限期?
除非係受到租務管制嘅「劏房」租約,否則,其他一般物業續租,並無法例規定限期。業主同租客可以隨時商議,並且簽署新租約續租。但亦建議雙方於現有租約完結前完成續租,避免因為舊租約完結而未有簽訂新租約,期間從而發生租賃糾紛。
另外亦要留意,新租約亦同樣需要支付印花稅。新租約簽訂後三十日內,需要交予印花稅署打釐印,否則逾期補打釐印就需要繳納額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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