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租約的注意事項
- 中原測量師行Centaline Surveyors
-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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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況下,除非租客違反租約的重要條款,否則雙方都不能在租約限期完結之前終止租約。但如果租約內包括中斷租期條款,其中一方就可以在租期內提前通知對方終止租約。
有租客曾簽好一份兩年的租約並且沒有附帶退租條款,但由於生意上出現問題,希望提早業主減免租金或解除租約。
面對這個情況,由於租約是業主與租客雙方同意而簽下的合約,如果合約條款沒有任何減租或退租條款,在法律上業主絕對有權不作任何減免租金。如果要解除現有租約,需要業主與租客雙方談判及訂下退租條款。部分時候會協議由其中一方給予一個賠償金額,以解除現有租約。也有業主會同意由另一個新租客代替現租客去完成租約餘下責任。
當業主與租客同意一個解除現有租約之方案,最好簽訂一份協議書,訂明退租日期、退租條件及雙方責任。假如業主及租客雙方一直沒有辦法談好退租協議,而租客出現欠租等問題,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期間之租金損失,不過業主也有風險需要花費金錢和時間以法律行動收回物業。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租約上的問題,歡迎致電(852)21396698中原測量師行租務管理部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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