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香港租約通常按金金額相當於2個月租金,所以好多租客都會問喺租期最後2個月,可唔可以唔交租,直接扣按金當作租金。
答案當然係唔可以!首先要了解按金的用途係咩。法律上,按金原意係為咗保障業主,確保租賃期滿時,業主可以收回完整無損壞嘅單位。萬一發現有任何問題,業主就可以用按金去支付維修費。
一般如果租客準時交租、維持物業狀況良好、遵守相關法律。到租客遷出單位之後,業主檢查後應該要於期限內,將按金還俾租客。
另外,如果租客唔交租,其實係違反租約,業主係有權去土地審裁處,以法律途徑申請收回物業!
如果不幸遇到業主一直拒絕退還按金,租客就可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業主追討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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