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租住單位後,如果想裝修或改動間隔,例如打造開放式廚房或打通房間。當中要注意什麼?
首先租客想要進行單位改動,必須得到業主的同意,同時注意在租期完結時是否需要還原單位出租之時的原貌。
一般情況下,只要不妨礙大廈結構及不抵觸有關大廈公契,業主及住客可按照個別意願裝修其單位內部。如需對室內牆壁作出任何更改,業主要先填妥「室內加建或改建申請表」向大廈申請。而室內結構不可以任意拆除更改,以免影響大廈結構,出現安全問題。
而根據《建築物條例》,未經批准而進行建築工程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及罰款40萬元。如建築工程在沒有取得屋宇署批准及同意的情况下進行,該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法定命令,令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或糾正違規情况。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以及可就罪行持續另處罰款每天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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