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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上的「11+1」、「12+1」 代表什麽?


租約上的「11+1」、「12+1」 代表什麽?
租約上的「11+1」、「12+1」 代表什麽?

上一篇《一文看清 租約上的「生約」與「死約」》中,已經介紹過「生約」與「死約」之間的分別,還沒有閲讀的朋友可以去細看!這次就和大家分享租約上,「11+1」、「12+1」是代表什麽呢!


現時香港大部分業主和租客所簽訂的租期,都是為期兩年的租約,即是一年「死約」、一年「生約」。其中「死約」是代表著業主和租客都會受到租約約束,不可以隨意提出退租。但是關鍵問題在於業主和租客在「死約」租期内,究竟是要完成了首11個月租期、還是首12個月租期之後,才可以向對方提出退租呢?


坊間主要採用的標準租約,都會含有中斷租約條款(break clause),列明一方只須給予另一方若干個月的書面通知或代通知金(一般為一個月),便可提早終止有關的租約。即是「+1」所代表的就是加一個月的意思。


所以大家可以明白「11+1」,就是指業主和租客在首11個月完結之後,雙方需要在第12個月内,以書面通知的方式作為通知期。然後再決定是否繼續「生約」租期、退租或者調整租金,簡單就是雙方不能早於首11個月前通知,整個「死約」期為12個月。


甚麼是「12+1」?

「12+1」的意思與「11+1」大致相同,也就是「死約」期內首12個月,不可以退租或者調整租金,必須要完成首12個月之後,在第13個月以書面通知作為通知期,再決定是否繼續履行「租期」或退租或調整租金等,因此整個「死約」期為13個月。


還有一點重要的是,無論是「11+1」或者「12+1」,都需要業主、租客雙方同意,並且必須要遵守。還有不明白或者你對「11+1」、「12+1」有任何疑難?可以致電免費諮詢熱線(852)2139 6698查詢,我們中原租務管理服務,必定能幫到你解決租務問題! Chill住收租,煩惱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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