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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租务问题

租务问题​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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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租约打厘印是谁的责任?

A. 打厘印其实是公民责任,因为根据印花税条例,所有租约均须于签署日期后的30天内打厘印。如果租约过了期限未有打厘印,申请补打亦需要缴付罚款。

Q. 免租期用途是什么?

A. 免租期是在租期内某一段期间,业主给予租客可以豁免租金,用意是给租客有足够时间装修单位,安排搬家入住事宜,因为租客很多时未能即日入住。

Q. 死约期内提早退租要赔偿?

A. 一般采用的租约都会有中断租期条款,列明一方只须给予另一方若干个月的书面通知或代通知金,便可提早终止有关的租约,而发出该通知时,租客最少要住满若干日子(一般为12个月),俗称「死约」。假如租约并未包含中断租期条款,业主与租客双方都须覆行租约的条款两年,除非租约有另外规定,否则任何一方违约都要赔偿。

Q.「一年生约,一年死约」有什么好处?

A. 「一年生约,一年死约」的好处是弹性比较大,例如在楼市出现变动,租金有升跌的时候,如果业主或租客不满意,可以行使退租权,提前终止租约。而且不是单方面保障业主或租客,例如遇上麻烦租客或业主,其中一方都可以在死约期后提出退租。而提早退租只需通知期,不用赔偿整个死约期租金。

Q. 过期打厘印要罚款?

A. 如果租赁文件没有在指定期限前加盖印花,印花税署署长可在收到印花税款及罚款后为该文书加盖印花。而征收的罚款会根据逾期时间长短而定。如果迟逾期1个月内,需罚印花税款额的2倍;迟逾1个月但不迟逾2个月,则印花税款额的4倍;而多于2个月的话,就要罚印花税款额的10倍。

Q. 续租是否需要再签新租约?

A. 租期完结后,即原有的租约也完结,因此条款对双方已无约束力,法律上已不是「业主」与「租客」的关系。即使「业主」没有反对「租客」继续留在该物业,但这不是租赁,因为「业主」根本没有明确同意把该物业出租;而「租客」也只是占用人。如果「租客」突然不缴付租金或发生任何问题,作为业主在追讨责任上亦会很麻烦。

Q. 欠租收楼需要几个月?

A. 首先为大家简介正确合法的收楼程序,主要分为三个步骤,时间亦会因每个个案而定,但每个程序都需要一定时间。

Q. 租金升/跌的时候,如果业主或租客不满意,想退租可以点做?

A.  如果租约有解除条款, 例如给1个月通知解除租约, 业主或租客可先解除租约, 再协商新的租金。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 业主或租客需要按解除条款交回/收回物业。

 

如果租约没有解除条款, 则需要业主及租客双方同意解除租约, 方可另协商及订立新的租约。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功, 业主及租客需继续执行原本租约。

Q. 租期完结后业主不退回按金,租客点做好?

A. 按金的作用是保证租客能够履行租约中的承诺。如果租客没有支付租金或其他应付的费用,或者业主因租客未能履行承诺而遭受损失,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收回全部或部分按金,这取决于租约条款。

Q. 业主以截断水电煤逼迫租客交租会涉及哪些法律风险?

A. 如果以不同的理由截水、截电、换锁等方式去逼使租客交租,有机会犯上「致使处所的租客放弃占用处所」罪名,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任何人如非法剥夺租客或分租客对处所的占用即属违法,最高可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

Q. 物业租出后是否一定要填写CR109?

A. 根据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在出租物业后的1 个月内,需要递交一份予差饷物业估价署加签。如果业主未能提交已批署的通知书,将来如果需要追讨拖欠租金,小额钱债审裁署有权不受理申请。因为根据法例,如果没有估价署批署的CR109表格,业主或租客无权采取法律行动追收租金。

Q. 「自然损耗」的定义是什么?

A. 「自然损耗」是指单位内部结构、家俬同电器受到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例如正常老化、锈蚀、风雨侵蚀以及受潮等损耗。假如出租单位的家俬或者电器出现损坏,租客坚持物品的损坏是属于自然损耗,业主可以聘请专业技师,检查损坏的成因。

Q. 租赁期一个月,租金平均天数是计算30天还是31天?

A. 租金平均天数没有一个固定的准则, 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1.     所有月份按30天摊分

2.     按有关租期实际天数摊分 (例如 28/4 – 27/5 = 30天, 28/5 – 27/6 = 31天)

3.     按整个租期日数比例摊分 (例如租期 = 365天,  28/4 – 27/5 = 整个租期租金 / 365 x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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